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 有关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规定,按照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规定,在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经审核,国网民丰县供电公司15名参保职工符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条件,其中取得中级(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人,高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9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及时与民丰县人社局工伤失业保险科联系。
通信地址:民丰县尼雅西路186号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848500
联系电话:0903-6750102
附件:国家电网民丰县供电公司第一批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名单
关于国家电网民丰县供电公司第一批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名单的公示
2024-03-27 浏览: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