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通知公告
关于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通知
2024-09-27  浏览:112

关于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通知

 

洛浦县好巴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您公司办理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于2024年9月28日到期,应当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三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之规定:申请延续行政许可。

若您单位未按照要求申请延续,我单位将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间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之规定,注销您单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特此通知。 

 

 

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