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要求,现对皮山县5月份中央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困难家庭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支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6月10日至6月15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903-6425536
(一)2022年5月份皮山县人社局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570人875545元,支出社保补贴565人487288.5元;
(二)2022年5月份皮山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困难家庭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325人650000元。
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