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 有关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规定,按照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规定,在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经审核,国网和田供电公司94名参保职工符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条件,取得中级(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94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1日至4月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及时与和田地区人社局工伤失业保险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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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03-2069590 0903-2023001
附件:关于2024年度国网和田供电公司第二批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名单的公示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