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程度人员的公示

   日期:2024-08-27     浏览:1097    
核心提示: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程度人员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8月16日,和田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二批劳动能力鉴定评审会。经鉴定、评审,阿布来提·艾合买提托合提等26人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对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6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鉴定结论有需反映的问题及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反映。

和田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903-2053077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903-2069240

和田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0903-2069590

 

 

    附件: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2024年第二批)

 

 

 

 

和田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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