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红利” 继续延续实施

   日期:2022-04-25     浏览:525    
核心提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红利” 继续延续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田地区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继续延续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返还对象:中小微、大型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政策标准:上年度未裁员、少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在12个月以上的。

        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将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大型企业按照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采取措施: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对符合享受稳岗政策条件的企业开启“零跑腿”“零见面”“零填表”主动服务模式。让企业“免审即享”政策“红利”。

        返还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专职培训和技能提升等相关支出。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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