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地区人社部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2号)精神,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市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评选。经单位申报、逐级审核、择优推荐、集中评选,拟定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先进集体:
和田市高级技工学校普通话推广博士工作站。
先进个人:
阿米娜·吐地,女,于田县技工学校教师。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9月15日—9月21日),凡对上述推荐单位和个人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903-2023103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903-2572001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