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按照地区司法局相关要求,现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公示如下:
2、《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和田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