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民丰县第一批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名单公示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文件要求,民丰县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经人社部门审核,现将企业已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8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电话:0903-6750102
附件:2024年民丰县第一批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名单
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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