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和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的通知》(新人社【2024】29号)有关稳岗返还政策规定
2024-08-29 13:04
2018年11月新疆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标准,第1至第12个月为919元,第13至24个月为865元。2019年1月1日起,南疆四地州的失业保险标准将再次调整,第1个月至第24个月执行统一标准为973元。
2019-04-05 17:2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