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新疆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标准,第1至第12个月为919元,第13至24个月为865元。2019年1月1日起,南疆四地州的失业保险标准将再次调整,第1个月至第24个月执行统一标准为973元。
2019-04-05 17:26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离退休金(养老金)发放,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含退职)职工当月死亡,次月停发离退休金(养老金),之前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从2017年4月5日起执行。
2019-04-0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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