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经2025年8月18日至20日调剂资格审查工作,拟定于2025年8月26日组织体检工作。现就调剂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并将体检、考察等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剂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现对参加调剂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025年上半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调剂人员资格审查及进入体检情况公示》),请考生自行下载,通过查询准考证号可查询。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安排
1.拟定于2025年8月25日10:30时至14:00时(上午半天),请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和田地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和田市昆仑路42号)领取《体检表》和《体检须知》。
2.体检时间拟定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9:30时正式开始(上午半天)。
(二)体检地点:8月25日领取体检表时向考生明确。
(三)体检要求
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2)组织实施。
1.考生严格按照体检日程及时间安排,务必于8月26日体检当天上午北京时间9:30时前到达体检指定医院集中。
2.参加体检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认真如实填写并贴照片的《体检表》。
3.按照体检工作规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金额在8月25日领取的《体检须知》中明确,体检过程中由专人收取。
4.参加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保证充分休息和合理饮食,避免熬夜、酗酒等不利于体检的活动,体检当天必须空腹,着装要规范,不得着军服、警服等及奇装异服服饰参加体检。
5.体检过程中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指挥,遵守纪律和秩序,违反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三、考察工作安排
按照招聘工作安排,体检、考察工作同时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和田地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分别经档案管理部门、户籍所在地社区管委会(村委会)、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就本人及相关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明确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报考单位进行考察,由报考单位明确考察结论意见并撰写《考察材料》,由单位主要领导和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名中共党员)分别在《考察表》和《考察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务必于2025年8月29日19:00时前将经相关部门明确意见并签字盖章的《考察表》(两份)和《考察材料》(须为原件),提交报考单位所在县市人社局;报考地直单位的考生将《考察表》(一份原件)提交报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县市人社局及地直相关单位于9月1日前将书面考察情况说明以及一份《考察表》原件提交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
咨询电话:0903-2069240
附件:
1.2025年上半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调剂人员资格审查及进入体检情况公示;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3.和田地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2日